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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花吞世 第20章 我爱的人 喜欢别人

第20章我爱的人喜欢别人

“这里是?”姜夜尽目瞪口呆的望着眼前硕大的地下密室,震惊不已。

只见这间密室分为三层,每一层分别通过楼梯相连,并且每一层都有五个巨大的书架,架上摆满了书籍,颇为壮观。

杨慎很满意姜夜尽震惊的神情,笑道:“这里收藏着我毕生搜罗的各种典籍,自上而下分为儒、释、道三层,藏书达一千零一十三本,怎么样,有没有很厉害。”

“好厉害。不过,我不会要把这里的书都看完吧?”

“当然不是,这些书大都十分深奥,很多人穷其一生都不一定能够完全领会书中的真谛,若是仅仅只追求数量,囫囵吞枣,倒是得不偿失。科举的话,你只需要把第一层的前三个书架学个通透,我可以保证你能够科举成名,至于后面其他书籍,了解一下也并没有坏处,当然,儒层的第一个书架上的典籍,在这十五年中我没让你少背,至于当时有没有用功,就决定你现在要不要重新来过。好了,接下来的时光,你就和这些藏书来个亲密约会吧。”

杨慎嘿嘿一笑,转身离去,剩下姜夜尽呆呆地望着满目的藏书,一巴掌拍在了自己脸上,哭丧道:“不是吧~”

接下来的三个月,姜夜尽便开始了他那苦逼的学习生涯,整天闷再地下书库之中,在杨慎‘严密的监视’下,开始了他由学渣成长为学霸的艰苦奋斗历程。他很快便体会到了头悬梁锥刺骨的‘快感’,他老爹天天晚上拿着个大针锥在他旁边剃牙,那熠熠生辉的寒芒,那丧心病狂的尺寸,在加上剃过某人油黄的牙齿,这样威胁人,很凶残啊有木有。

姜夜尽顶个两个熊猫眼,抬头看了看那连接这自己头发与房梁的那根麻绳,无语地叹了口气,低下头居续啃自己手中的精神食粮。

他老爹的要求是:一天看一本,看不完不许吃饭,不许睡觉,次日考核,考核不过惩罚同上。所以姜夜尽的生活基本上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,好在如果达到老爹的要求可以吃上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肉,在没有春宫图书与小伙伴的日子里,吃上一顿肉,成了支撑姜夜尽每天学习的巨大动力。

都说学习是自己的事,这句话固然不错,但是有一个良师的确能使一个人的学习效率得到很大的提升,尤其是这个老师是被誉为三教巅峰才学举世无双,曾经的殿试第一。

于是乎,姜夜尽的学习能力犹如春风里的野草一般疯长,最明显的指标便是姜夜尽最近很少饿肚子了。

这样日子又过了半年,姜夜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一直闷在地下室里读书,此等毅力实在让我等凡人汗颜。

直到这一天,闷了大半年的姜夜尽终于踏出了自家大门,临出门还仔细修整了一下形象,因为,那铃回来了。

再见那铃时,那铃已经不似原来那个大大咧咧的乡下女了。锦缎绣花的衣服,温润透光的玉镯,闪闪发光的银耳环,和那微束青丝的绸带,微红的胭脂,洁白的皓齿,一切的一切,那样美丽与陌生,闪的姜夜尽睁不开眼,姜夜尽知道,那铃不一样了。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微微褶皱的粗麻衣,胡乱束着的头发,心中莫名的失落,回神转身,想要走出却终究没能走出佳人的视线。

“夜尽!”银铃般的声音还是那样好听,本欲离开的双脚却是不争气的停了下来。

那铃小跑到姜夜尽前面,一把拉住姜夜尽的手道:“陪我去个地方好吗?”

与此同时,杨慎正操这一把杀猪刀给一头野猪剃毛,蓦然,杨慎眉神一凛,手中的刀脱手急飞而出,在空中鸣起一声嘹亮。

突然,在空中急速飞行的刀居然凭空消失,倏闻一言,自杨慎身后响起,引杨慎瞳孔骤然一缩。

“怎么说你也是个读书人,呵,一点也不斯文,这就是堂堂临江仙的见面方式吗?”

一袭背负图卷的青影在杨慎身后飘袂慢现,方才杨慎掷出的刀,此刻却是握在他手中,冷冽的利芒,直抵杨慎背心。

“呵。”杨慎轻轻一笑,从容道:“能有如此鬼神莫测之身手,这世上可没有几人,我对你的身份感兴趣了。”

“你的命在我手里却还能如此从容,用修之道,呵,我当年的选择果然是对的。”青衣人屈指一弹,手中的刀激射而出,深深扎进了那头死去的野猪体内。

杨慎眉神一凛,回身一掌,劲拍而出。

青衣人白眉一挑,轻轻抬起手臂,并指一点,看似极其缓慢的一招,却是万分准确的点在了杨慎这一掌上,精准至极,诡异至极。

轰然炸响,杨慎急急而退,缩回衣袖中的手掌却是不住颤抖,杨慎见状,双手背于身后,凝重道:“如此毒辣的眼光,如此精准的判断,如此极致的身手,你究竟是谁?”

“呵,”青衣人轻轻一笑,傲然道:“木生宝华,潜溪岸边卧遁叟,乐知天命,玄真门下生景濂。”

杨慎一惊,凝重道:“你是曾经的智绝,如今花山之主,龙首,玄真子!”

玄真子一笑,道:“正是。”

杨慎闻言,立时谦恭道:“既是龙首莅临,方才得罪之处,还望海涵。”

玄真子摆摆手,道:“我冒昧前来,不曾告知,方才我亦有试探之意,无妨。”

杨慎一笑,道:“却不知龙首此次来此穷乡僻壤,所谓何事。”

玄真子一笑,道:“找你,询问一事。”

杨慎心头一动,问道:“哦,什么事值得龙首亲自来找晚辈?”

玄真子拂尘一摆,道:“你可还记得十五年前你在冥渊古迹边缘地带所捡到的那个婴儿?”

杨慎闻言,瞳孔骤然一缩,震惊道:“这件事,你怎么知道?”

矮矮的山坡上粉红的小花点缀着绿茵的草,两道身影静静地坐在草地上,看着很久都没有一起看过的天空。

白云、蓝天,有你的地方,就是永恒。

“我们好久好久都没有这样一起看天空了。”那铃轻声道。

娇美的侧脸伴着和煦的光晕,在这花与草的合映下,靓丽非常,我的眼中什么时候再也容不下别人。

“是啊!”姜夜尽偏过头,望着天空,但眼的余光还是偷偷关注着佳人。

有你,太阳都不再夺目;没你,哪怕一秒都不再短暂。

“你知道吗。”那铃眼中闪烁着光芒,“在城里的这些日子,我十分怀念过去的时光,尤其是和你在一起。”

姜夜尽感到一股热血直冲面颊,烫的过瘾。

能得到一丝牵挂,呵,那是我心中最大的满足。

“夜尽,”那铃笑道:“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

朋友,只是朋友吗?

姜夜尽一笑,心中的莫名失落,或许只有强颜的笑可以掩饰。什么时候起,你可知你已不再仅仅是我的朋友。

“恩,小铃也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姜夜尽呵呵一笑,抬头望天。

风,不知何时吹去了所有的云彩,偌大的天空,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空泛,只剩下那孤零零的阳,耀着冷辉。

那铃缓缓伸出右手,皓腕上那只翠绿的玉镯,在阳光的掩映下,那般美好与明亮,光透过透亮的玉,打在那铃的俏脸上,刺得姜夜尽眼睛生疼。

“夜尽,你说这玉镯漂不漂亮?”那铃把玩着手中的玉镯,明亮的眸子中满是欣喜。

姜夜尽点了点头,道:“很漂亮,很适合你。”

“是吧,是吧,我也觉得特别漂亮,浩哥哥对我最好了。”那铃欢喜道。

浩哥哥,呵,好亲昵的称呼啊。

“夜尽,我跟你说啊,”那铃握住姜夜尽的手臂,微凉滑腻的触感让的姜夜尽心头狠狠一颤,而那铃浑然不觉,很是神秘的说道:“浩哥哥他好厉害的,人长的帅,书读的好,还会功夫呢。我发现我,喜欢上他了。你可千万别跟我爹说啊。”

我发现我,喜欢上他了。

悦耳的音,摄走了姜夜尽的灵魂,心中的疼痛,为何那般明晰,深入骨髓。

姜夜尽木木地点了点头,道:“我不会告诉他的。”

呵,看着自己暗恋的人爱上了别人,却还要为其保守秘密,这世上最讽刺的事,莫过于此吧。

那铃嫣然一笑,道:“我就知道夜尽最好了。”

你的笑,本是我最大的期盼;为何你近在咫尺,我却发觉我再也触碰不到你;你的手从我手臂上拿开的刹那,心中失去的,有你,有我。

爱,就早些说出来,别等到她成为别人的新娘。

唉,谨以此文献给有着暗恋对象的男士。